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陈茜 记者 王国柱)顺风车凭借便捷实惠的特点,成为不少人跨城出行的选择,可一旦路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泰兴法院给一起因顺风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索赔案以明确答案。
小李通过某顺风车平台出行。不料行程途中突发交通事故,小李在事故中受伤,各项损失累计达40余万元。经相关部门认定,司机小张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小李将司机与顺风车平台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顺风车的运营模式下,平台与用户之间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平台的角色是信息中介,而非实际承运人。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平台在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对此作出解读,顺风车本质上是车主顺路捎带乘客,以分摊出行成本为目的,并不以营利为核心,对应的平台仅承担居间服务责任;而网约车则是由平台统一派单,司机按照平台指令和约定路线提供运输服务,平台会收取相对较高的服务费用,这种情况下平台属于承运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