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个月闹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妇联介入调解:女方部分返还
日期:12-25
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12月24日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据悉,这些案例涵盖婚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老人赡养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主要类型,也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了示范指引。其中一则案例是:新婚夫妻共同生活5个月后闹离婚,彩礼怎么处理?
案情显示,刘某(女)与赵某(男)结婚共同生活五个月后,刘某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则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未生育子女为由,要求刘某返还全部彩礼30余万元。庭审中,双方都认为自己存在委屈,情绪激动、难以沟通,就彩礼返还数额争议较大。人民法院经研判,认为该案如简单依据法律条文裁判,难以实质化解矛盾,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家事调解程序,为当事人解“心结”。
调解中,法官认真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规则的规定,告知赵某:在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其要求返还全部彩礼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告知刘某: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其负有返还部分彩礼的责任,同时,还会根据离婚过错等事实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保护其财产权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已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等费用后,刘某自愿向赵某返还部分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