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期、自动扣款应以显著方式展示 不得利用平台数据算法操纵市场价格
日期:1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20日对外发布。
据了解,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行为规则围绕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明确价格诚信要求等方面,提出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手段,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二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者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者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下列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进行促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开通自动跟价、自动降价或者类似系统等。
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服务、其他合作平台服务、退票服务、延误补偿等额外服务或者商品;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应当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应当一并通知消费者。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新华社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