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市民向12345反映称,驾车沿江宁正方东路行驶时超速被处罚,认为不合理,要求撤销。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宁区大队执勤四中队民警经核实并告知该市民,其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罚款50元无误,且交警可提供已固定的违法证据。一市民向12345反映驾车在明城大道上因超速被处罚,自认并未超速。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宁区大队执勤十三中队民警经核实,该市民超速证据确凿,按规定罚款50元。
马春芳 朱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