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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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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车 涉黄涉诈小卡片久治不绝

日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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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问政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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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江苏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徐大勇带领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走进省《政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

  企业违规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车

  最近,扬州市民反映,在当地有不少无牌的共享电动车出没在大街小巷,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记者在扬州走访发现,市区以及多所高校周边都停放了大量的共享电动车,一部分有牌照,而大部分共享电动车则没有牌照。

  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总队长张波明确表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所有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车都应该依法依规注册、登记并上牌。骑乘无牌共享电动车对交通公共安全会造成危害。无牌电动自行车未经注册登记上牌“把关”,车辆的合规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按照法律规定,骑乘无牌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骑乘无牌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以后,造成逃逸的,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调查都将带来很大的困难。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陈红华介绍,从2021年开始,扬州市城管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有两家公司在市区投放了1.5万辆共享电动车,交管部门主动上门进行了上牌。2024年3月,交管部门对两家公司更新更换的1万辆共享电动车也进行了上牌服务。2024年6月,随着两家企业运营期满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扬州市区出现了多家企业擅自投放共享电动单车的现象,尤其是在今年五一节假日后,问题更加突出。

  陈红华说,目前,扬州市区擅自投放的共享单车品牌有16家,数量约有6万辆,远超城市的承载能力,而且部分企业未主动申请登记上牌,强行违规投放运营。“对此,我们交管部门会同城管部门,先后多次约谈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同时,对乱停乱放、无牌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对道路上骑行的无牌电动车进行教育处罚。”为此,扬州市政府制定了扬州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也要主动上门服务,努力让每辆车都上牌。之后再出现无牌行驶的,通过不见面处罚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徐大勇说。

  车辆莫名消失报警后却不立案

  淮安市民张先生反映,前不久,他购买的一辆二手车莫名消失了。为此,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既没有立案,也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先生在淮安做二手车生意,今年8月,有车主向他售卖了一辆车,成交价为15万元,并签订了二手车销售合同。不过,车主并未向张先生提供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张先生先向车主支付了6万元,剩余费用待车主提供完整材料后再付款。然而当张先生再次联系车主时,人却不见了踪影,而这辆二手车也莫名消失了。张先生怀疑车主涉嫌诈骗,于是,他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不过,派出所表示该行为不构成诈骗。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周盛斌对此表示,根据立案的相关规定,当地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对相关交易过程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立案前的审查,总体符合前期受理案件的初查工作规定。“不过,从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当地派出所在接报警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张先生收购这辆车时,卖主明确告诉他要先付一部分定金,是以特殊手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知,然后张先生便付了钱。从构成诈骗罪的要件上看,确实不构成诈骗。”周盛斌说,省公安厅将责成淮安市专业警种对该案件进行复查核查,如果构成立案,迅速立案,如果缺乏立案依据,将引导张先生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权。

  周盛斌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二手车辆等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查清车辆或者贵重物品是否存在其他经济纠纷,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涉黄涉诈小卡片为何久治不绝

  最近,多位市民反映,他们经常在路面、车辆、共享单车上或者公共厕所里看到一些色情小卡片或者网站,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背后可能还隐藏着涉黄、涉诈等违法活动。

  省公安厅反诈总队总队长谢源介绍,2024年以来,境外电诈集团采取新的引流方式,组织不法分子在各个城市四处流窜,将打印好的小卡片张贴在车辆和共享单车上,通过吸引眼球的标题,诱使群众扫码,扫码以后进群,进群后以刷单等名义实施网络诈骗。

  据了解,今年3月底开始,省公安厅就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行动。截至目前,已经累计抓获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7000多名。

  谢源提醒广大群众,当看到这些小卡片时,千万不要扫描和登录,可拨打110或者向当地反诈中心举报。

  新华日报/扬子晚报 政风热线记者 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