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广西桂林街头看到一家门店张贴着“大美乐比萨”的招牌。“乍一看,我还以为是达美乐,不但logo高度相似,英文名称也完全相同,均为‘Domino's Pizza’。”
记者从该网友发布的图片上看到,“大美乐比萨”和达美乐非常相像,几乎能以假乱真。从图片上看能够大致判断出,这是一家楼盘打出的招牌。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该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曾回应称,该门头并非真实门店,而是策划用于招商的展示道具。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问题,可以让公司把它撤掉。与此同时,达美乐比萨官方客服明确表示,这一招牌和达美乐没有任何关系。
事实果真如此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徐驰律师指出,该行为已涉嫌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从商标权角度分析,达美乐作为全球知名品牌,其商标受《商标法》保护。从虚假宣传角度分析,楼盘销售中心将山寨招牌作为招商道具,可能误导招商对象认为该楼盘已引入达美乐品牌,从而做出缔约决定。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