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杰迷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日期:11-21
2025年7月1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苏州杰迷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迷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该公司印章、证照等,现声明:杰迷桔公司的公司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等),证照(营业执照、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作废,自2025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之日起,有关人员使用该公司印章、证照等行为均属违法且无效,因使用该公司印章、证照设定的权利义务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苏州杰迷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