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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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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京开出的两份公证书 为朱枫烈士魂归故里“破冰”

日期: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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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深度/体彩       上一篇    下一篇

  朱枫外孙女徐云初(中)与李扬(左)及张晓刚(右)合影

  作为首部聚焦新中国成立前后台湾隐蔽战线斗争的电视剧,《沉默的荣耀》在播完之后不断释放长尾效应。剧中原型朱枫烈士牺牲60年后,她的骨灰经学者、民间人士多方努力找寻才被找到。此前,本报采访当年为朱枫烈士骨灰回家办理法律证明的南京公证处公证员许映晴,了解如何让烈士英灵回归大陆这一史无先例的过程。11月11日,记者又追访了主要当事人张晓刚先生。他向记者讲述了办理公证的全过程。

  第一份公证书:出具母女证明一波三折

  2010年7月,时任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处长的张晓刚,在南京见到了北京来的李扬,他是朱枫烈士的外孙女婿。朱枫烈士1950年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后,其遗骸下落不明。从2003年起开始实质性的寻找,李扬已在台湾找到目标。但要取运回大陆进行验证,根据海峡两岸的现实情况,通过官方渠道完全没有可能。“当时李扬来南京,就是要探索新渠道。”

  两人反复协商确定方案,即取得各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依靠朋友关系和民间力量运作,以直系子女身份申领长辈遗骸的方式,实现朱枫烈士魂归故乡的愿望。首要之事要取得烈士直系亲属的公证书,才能申请并办理后续一系列手续。但难题立刻就出现了。朱晓枫的身份其实易于证明,她是朱枫烈士的大女儿,是南京市民,仍健在,母女关系较为简单。如能证明此关系,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但当年朱枫烈士是以化名潜入台湾的,女儿朱晓枫在朱枫牺牲前,姓名并不叫“朱晓枫”。问题是,要证明朱晓枫是朱枫的女儿,并没有现成材料能够证明。

  这该如何解决?张晓刚告诉记者,经相关领导推荐,张晓刚与时任南京公证处公证员的许映晴首次见面。“我告诉许映晴,目前很多事情还处于保密阶段,但可以肯定地说,办理这份公证书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这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好事。”于是,许映晴表示将尽快向处领导汇报。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并不顺利,许映晴后来反映,办理公证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才能办理。而朱晓枫没有能够证明其与朱枫母女关系的相关材料,确实让公证处为难。

  为此,张晓刚又找到南京公证处上级领导。领导层面经研究后,给南京公证处领导打电话,明确表示这是一件应该办而且必须要办好的事情,且符合法律规定,希望公证尽全力收集证据材料,严肃认真办好此案。

  第三次见面迎来“柳暗花明”。许映晴带来好消息,南京公证处已决定受理此案,同时免除此案的公证费用。于是,张晓刚向许映晴提供了朱晓枫老人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公证处参与此案的所有同志登门拜访了朱晓枫,了解了相关背景情况。公证处的同志还搜集了相关新闻报道,寻访学者加以佐证。

  后来终于获准查阅朱晓枫的早年档案。档案中有这样的陈述:“朱晓枫母亲:朱谌之,白区地下工作,中共党员(党内称朱枫)。1950年到台湾地下工作,被国民党杀害。”在朱晓枫个人履历表中,母亲姓名一栏明确写着:朱谌之。基于上述调研寻访的直接证明材料和旁证材料,南京公证处正式出具了“确认朱枫与朱晓枫母女关系”的公证书,证明朱晓枫是朱枫烈士的女儿。

  第二份公证书:委托第三方前往台湾

  然而下一个问题又出现了。朱晓枫不能前往台湾领回母亲的遗骸,只能委托第三方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后经北京方面议定,以朱晓枫名义,授权台湾宝山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命集团)的刘添财先生,持《台北市殡葬管理处骨骸(坛)领回申请书》,代为认领朱枫烈士骨灰。为此,南京公证处顺利出具第二份委托办理公证书。

  至此,南京公证处出具的两份公证书,在朱枫烈士魂归大陆家乡的整个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在两岸关系中是第一例,也是无法复制的成功案例。

  2012年,央视纪录频道摄制组,在陈思宇总导演的带领下,携带全套装备来到南京,对张晓刚和作家冯亦同(《朱枫传》的作者)进行了长篇专题采访。反映朱枫烈士事迹的4集纪录片《枫叶红于二月花》在央视播出后,反响热烈。其中第4集,客观真实地介绍了朱枫烈士在“魂归故里”过程中,发生在南京的这段曲折故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