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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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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一罐车向河内排放紫色不明液体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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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记者 郭一鹏)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视频称,接到一名甘肃临夏当地人的反映,称临夏市折桥镇大夏河边有一辆四川牌照的罐车疑似在向河里排污。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这辆罐车停在路边,管口已经打开正在排放,流出的液体呈粉色、紫色。就在11月9日,临夏州相关主管部门对此回应称,涉事车辆已经找到,目前已对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是一辆拉鱼车,罐中水含有高锰酸钾,相关调查正在有序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11月10日中午,甘肃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通过临夏市环保局信息平台对此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称,11月8日19时许,某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关“黄河上游一级支流大夏河边有车辆疑似排污”的视频。视频发出后,临夏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水务、公安等部门连夜到现场核实,并由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当晚对现场水质、车辆残留积水等取样检测。

  现初步查明,杨某某、杜某某(均为临洮县人)于11月8日驾驶号牌为川J6×××2的私营专门运输鱼类车辆,到临夏市某渔场拉运鱼苗。由于该车前期运输过其它类别鱼类,为预防鱼类交叉感染,将高锰酸钾粉末倒入运输罐体进行清洗消毒,后将罐体内约6立方米积水排入连通大夏河的退水渠道。

  根据对罐体残留水取样检测,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向河渠排入水质为一般污水;对周边环境水质取样检测,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当事人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正在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