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历史的公证”助朱枫烈士骨灰“回家”

日期:11-06
字号:
版面:第A08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北京西山无名英雄纪念广场举办纪念朱枫等烈士的活动

  近日,热播剧《沉默的荣耀》将曾隐于历史的英雄通过荧屏推向公众视野。剧中,地下工作者朱谌之,又名朱枫,她用生命践行了对党的誓言。朱枫烈士牺牲60年后,她的骨灰经学者、民间人士多方努力找寻才被找到。但是如何让烈士英灵回归大陆,此前并无先例。

  近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经多方联系,采访到了当年为朱枫烈士骨灰回家办理法律证明的南京公证处公证员许映晴女士以及时任南京公证处办公室主任王芃。“当时我们通过法律方式打通民间移灵渠道,助朱枫烈士骨灰回归大陆,这在全国是第一例。”王芃告诉记者,这种模式畅通后,其他在台牺牲的烈士骨灰也陆续回到大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8旬老人的特殊预约:想将母亲骨骸领回

  许映晴女士已退休多年并旅居国外,追忆起15年前为朱枫烈士“回家”做出的突破性创举,许映晴女士手写了4页纸的回忆发给记者。那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探索——

  2010年7月,时任南京市公证处高级公证员的许映晴,接到南京市侨办主任的电话,说有一项公证事宜需要办理。

  如期而至的是朱晓枫夫妇(朱枫烈士的女儿女婿)。“朱晓枫年近八旬,精神矍铄,温文尔雅。”许映晴回忆,当问她办理何种公证,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时,她说:“我想办理我和母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但是我没有母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许映晴有点吃惊,既然有备而来,为何提供不了证明材料?于是谨慎地问:为什么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又为什么会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提供不了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公证处也无法受理出具公证书。老人思考了片刻,才缓缓道来:“我是南京军区总医院内科主任,今年80岁了,我母亲解放初期去了台湾,在台湾已故,骨骸遗留在台湾,我想在我的有生之年,将母亲的骨骸领回。”

  朱晓枫老人介绍,2000年后,随着两岸关系的改善,人员来往频繁,朱晓枫寻找母亲下落的期盼更加强烈,经过大陆、台湾学者的共同努力,经过长达7年的寻访和史料研究,终于在台北市戒严时期政治受难者纪念园纳骨塔内寻找到了母亲朱枫的骨灰罐。但是两岸处理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尚无先例,无论是家属身份和死者关系的认定,还是“骨灰罐”的领取和出入境,都有相当复杂的手续要办。

  许映晴当即意识到,情况复杂、意义重大,她立即向处领导陈宁娟主任汇报,陈主任听完汇报后果断决定:“受理!我们克服困难,尽一切努力来完成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公证。”

  证明母女关系成为关键:调查数月翻出历史证据

  几天后,公证处的几位同志登门拜访了朱晓枫,倾听了朱枫烈士的英勇事迹。1950年,朱枫英勇就义的这一年,朱晓枫刚满20岁,她的职业是军医。大家还了解到,只要朱晓枫提供与朱枫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即可去台湾领回骨骸,回避了政治上的敏感问题。

  但是,困难迎面扑来:当时,朱晓枫只持有一份载明 “朱谌之女士之骨灰坛,目前寄存于本处辖管戒严时期政治受难者纪念园纳骨塔”的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的函件和一份《台北市殡葬管理处骨骸(坛)领回申请书》,除此之外,无任何能证明母女关系的材料。

  时任南京公证处办公室主任的王芃告诉记者,在2015年之前,办理公证确实需要当事人申请并且提供证据才能办理。当年在办理朱晓枫与朱枫亲属关系公证时,大家很重视,打破常规,去了很多地方,除了部队、还有第二历史档案馆以及朱晓枫曾经工作过的地方,还搜集了相关新闻报道、寻访学者加以佐证。

  要进入部队档案部门深入调查是非常严格和困难的,南京公证处委派了军人家庭出身的年轻党员干部曾凌同志来执行此项任务。正值七八月份高温酷暑,曾凌走访了部队好多部门,历时几个月,终于查阅到了朱晓枫早年的档案!档案中有这样的陈述:“朱晓枫母亲:朱谌之(朱枫),白区地下工作中共党员。1950年到台湾地下工作,被国民党杀害。”

  至此,南京公证处为其出具了朱枫与朱晓枫母女关系的公证书。同年12月,烈士的骨灰终于从台湾回归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