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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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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女子遭家暴驾车致丈夫死亡案”二审开庭

日期: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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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河北石家庄女子曹某某与女伴外出吃饭,回家后被丈夫质疑还有其他人参加饭局,夫妻俩因此发生争执,在去找女伴对质的路上曹某某遭到丈夫家暴,后独自驾车逃离时遭到丈夫爬上汽车机盖阻拦,曹某某随后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丈夫刘某某死亡,曹某某身受重伤。今年3月,曹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该案二审于10月31日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被告人曹某某父亲曹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5月21日事发后,他接到了亲家公的电话,被告知夫妻俩出了车祸,“我们当时连夜从太原赶到石家庄。到达医院后发现女婿已经不在了,女儿也浑身是伤,被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

  曹先生介绍,女儿当年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刘某某,两人谈了三年恋爱,于2018年结婚,育有一名男孩,今年7岁。

  刘某某母亲表示,儿子儿媳刚结婚的时候婚姻生活还是挺好的,后来三天两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吵架。案发前这次吵架的原因是刘某某怀疑曹某某有婚外情。曹某某自从认识女性朋友王某后,经常半夜才回家。

  曹先生说,案发后女儿胰腺破裂,需要一直插着引流管导出胰腺液,始终在医院被监管,刘某某的家属拒绝沟通,“他们只希望我女儿被判死刑。”

  10月31日17时,该案二审庭审结束,记者获悉,该案未当庭宣判。

  参与此次旁听的被告人曹某某的母亲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次开庭曹某某也从医院被接到法院,身上插着胰液管出庭,这是她时隔500多天再次见到女儿,“她在庭上多次感到身体不适,要求休息。”

  据了解,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十分激烈,庭审辩论的焦点仍旧是曹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上诉状中的意见仍旧坚持被告人系正当防卫。曹某某在本案中符合所遭受暴力行为虽存在短暂中断,但刘某某阻止曹某某驾车逃离的行为本身就是暴力行为的实施手段和延续,逼停车辆后必然会继续实施更加严重的暴力,本案情况显然属于不法侵害仍在进行。故此应当认定曹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曹某某母亲表示,对于正当防卫,公诉方认为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被害人刘某某虽在案发前曾对曹某某进行过严重殴打,但殴打并非一直持续,有中断和间隔。曹某某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某某是否会进一步对曹某某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上诉意见中还称,被告人曹某某没有主观恶意的情节。当晚刘某某驾车驶往王某家楼下途中,曹某某已经趁机取得了刀具的控制权,但其并未实施任何侵害行为,仅是将刀具丢出车外试图保护自身安全,但刘某某特意停车将刀具捡回,持续威胁曹某某的生命安全。有行车记录录像为证。

  曹某某母亲介绍,庭审进行到13时30分左右,法院称后续将审理不公开内容,请旁听人员离场。“希望法院能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