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宁区大队执勤四中队接到一市民向12345反映,自己骑行在双龙大道非机动车道上时,被一小车碰到。经交警调查得知,驾驶人陈某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前方道路车辆较多,道路拥堵,便违规将车辆驶入右侧非机动车道内,打算到前方路口右拐,没想到在行驶过程中刮蹭到骑车人张某,致其轻微擦伤。经认定,因陈某未按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故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马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