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店疑似欺客事件不能止于“退钱”
日期:10-08
10月6日,广东省惠州市,一男子称旅游点炒蛏子和螃蟹两个菜661元引发关注。“问价格的时候不说,让我们先吃,就这样强行留住了我们。”当事男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这样说道。之后,相关词条登上微博热搜。而当事男子已于10月6日晚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消息称,老板给他退了400元。(10月7日红星新闻)
据涉事消费者投诉,他在大亚湾某餐厅用餐时,存在菜单上没有标注价格、缺斤少两等问题。现在双方私下和解了,消费者在商家退费400元后,选择不再追究这件事。此次事件貌似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商家给予了退费,消费者的诉求得到了解决。
但问题在于,涉事消费者投诉的没有标注价格、缺斤少两等问题,是否真实存在?如果这些问题属实,商家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退费,此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商家“欺客宰客”行为还可能会用在其他消费者身上。
对此,不能因为双方已和解,就认为事情的真相不再重要,此次事件不仅事关涉事消费者一个人的权益,也事关所有消费者权益,所以,不仅要给当事消费者一个交代,还要给所有公众一个交代。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仍要一查到底,看涉事商家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等问题。
现实中,海鲜店以次充好、死海鲜换活海鲜、缺斤少两、强制消费、套路消费等欺客宰客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国庆等旅游旺季,在一些旅游城市、旅游景点屡屡出现。不仅是海鲜店,其他一些景区商家也可能存在欺客宰客行为。诸如青岛天价大虾事件、三亚水果摊贩或商家缺斤少两现象,还有景区制订“阴阳价”“阴阳菜单”等现象,就屡见不鲜。
在一些景区,欺客宰客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商家认为游客不会是“回头客”,只想做“一锤子买卖”,而游客权益受损后,想维权也可能面临“人生地不熟”的困境,而当他们发现权益受损后,可能也已经返程回家,更给维权增加了麻烦,这些都导致游客维权成本增加,让无良商家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海鲜店宰客,不能成了景区顽疾,成了景区另类“风景”。对此,需要景区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遏制欺客宰客现象,对商家欺客宰客等乱象进行严厉打击,增加无良商家的违法违规成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同时,相关部门、景区还要进一步畅通游客的维权渠道,还要降低异地维权成本,要完善相关制度,方便游客异地维权,避免他们来回跑等。
旅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景区要想让更多游客成为“回头客”,要想擦亮旅游名片,维护良好的旅游形象,就要加大对欺客宰客现象的打击力度,要能真正善待游客,防范各种针对游客的消费欺诈行为,要下一些实打实的功夫,拿出实打实的诚意,诚信待客,如要能“铁拳治旅”“铁腕治旅”,要对欺客宰客事件零容忍,要多些较真精神,比如“商家退款”就不应成海鲜店疑似欺客事件的“句号”,要真正对当地旅游市场刮骨疗毒,净化旅游消费市场,这样才能换来游客的青睐,才能与游客实现双向而行、双向奔赴,才有利于景区长远发展,各方才能共赢。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