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广东小伙学冲浪“闪了腰”致截瘫

日期:09-26
字号:
版面:第A03版:深度       上一篇    下一篇

  小陈在进行康复治疗

  去年10月1日,广东的小陈(化姓)为了考冲浪证,到海南万宁一家冲浪俱乐部学习冲浪。没想到,在练习基础上板的动作中,小陈感觉自己“闪”了一下腰,起初还能走回房间,但很快感觉腿麻、无力,最后瘫坐在地。自此小陈的腰部以下完全没有知觉,大小便无法自理,经司法鉴定为脊髓损伤A级,构成一级伤残。

  近一年来,小陈在女友小娜(化名)陪伴下辗转于广州的几家康复医院,每个月的医疗花费高达六七万元。小娜告诉记者,让她气愤的是,冲浪俱乐部在教学前并未进行风险告知,事发后仅派人了解情况,也没有垫付相关医药费。小陈将俱乐部和教练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元。目前,海南万宁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实习生 孙舒颜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万惠娟

  学习冲浪第一课时 “闪”腰后下肢缓慢失去知觉

  小娜说,她和小陈于去年9月底前往海口度假,通过某平台购买了“冲浪家”社区的“G2-零基础二星冲浪考证课(三天)”产品,每人2580元。“这个课程实际学习时间是2天半,我们预约了10月1日开始。”小娜说,“看了他们的介绍,宣称在全世界有20多个教学点,身边也有朋友去学过,所以最终选择这里。”两人上课前,还了解了教练的资质,看到教练是退役冲浪运动员,获得了教练证。

  小陈回忆,事发当天早上8点,一位教练来到营地带着他们共4位学员开始授课。第一节课是理论和下水,在讲授了一些冲浪的基本原理和术语后,教练开始带着他们到一旁的泳池进行训练。“基础的上板动作是在平地上进行示范的,看大家掌握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涂防晒油下水。”小陈说,“下水后我是最后一个练的,具体动作就是趴在冲浪板上撑起上身,然后跳起来落在板上。”就在这时,他感觉自己“闪”了一下腰,背部一阵疼痛。在泳池边休息了约十分钟后,他觉得情况并没有好转,便开始走回驻地,过程中他感到整个人很累,下肢没有力气。洗完澡后,他发现下肢已经逐渐失去知觉,从脚趾到腿都动不了了。

  “练习的过程中,我们是没有做准备活动的,可能教练认为岸上的动作展示就已经算是准备活动,所以没有进行专业的拉伸和热身。”小娜还提到另一个细节,下水训练本来用的是初学者的冲浪板,宽大厚重,易于掌握,但有另一位学员控制不好,教练便把小陈的板要去,换给他一块窄而小的板,这无疑加剧了他上板所需要的肌肉力量和控制力。

  辗转多个医院确诊截瘫 司法鉴定造成一级伤残

  事发当天,小陈瘫坐在房间里时,小娜赶紧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结果发现情况可能不妙,各种症状都与“冲浪者脊髓病”相吻合。拨打120后,他们被救护车一同送往万宁市人民医院,做了CT检查。

  看过CT影像后,小陈被医生告知需要做核磁检查,建议转往海口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下午5点14分,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初步诊断为“脊髓损伤”,晚上9点,核磁共振的结果显示无手术指征,没有出现骨折,怀疑是神经受损,属于罕见病,建议他们转去更高一级医院。辗转一夜后,他们在第二天凌晨乘救护车来到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在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小陈被确诊为无骨折无脱位型脊髓损伤,进行了保守治疗。今年5月,他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为脊髓损伤(ASIA分级A 级),构成一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暂定为24个月,护理评级为大部分依赖。

  教练:事发前学员自己加练 也不能排除既往病史原因

  记者联系上了“冲浪家”的陈教练,他承认去年的教学中确实遇到这样一起事故。“练习的过程中,他说有一点扭到了,我便及时让他在边上先歇着,意思是你稍微好一点了再开始继续练,然后我就带其他学员去了。”陈教练说,“出状况大约是距离下课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整个课程结束完,到出门之前,他都是很正常的状态。”

  陈教练说,第一堂课并没有做一些比较大幅度的动作,讲解过程中的练习动作也是充当热身的一个作用。“我在带别的学员时,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又开始继续练习了。”陈教练说,自己和俱乐部是劳务关系,具体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法院怎么说。

  陈教练还向记者介绍,目前这种“冲浪者脊髓病”在国内的病例不超过5个,所以对其了解也比较少。“我们把他送到医院后,医生曾经问过有没有按时吃药,所以可能存在既往病史,这也可能是导致受伤的原因之一,目前不好判断是不是由这个冲浪动作造成的。”记者随后致电“冲浪家”社区,对方听闻是记者后挂断了电话。

  未收到任何医药费赔偿 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小娜告诉记者,事发后她一直都在为小陈四处求医,不少医生都表示现在已经处于稳定期,时间比较长了,只能保持身体机能不萎缩。

  小娜说,虽然“冲浪家”一开始就说不会逃避责任,但并不愿垫付医药费,只说要等一个明确的结果再来谈赔付事宜,所以她和小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9月1日,海南万宁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记者在起诉状上看到,原告要求教练陈某某和冲浪场地经营者赔偿原告医药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起诉的同时,小娜把小陈的经历发在社交平台上,“我发现国内冲浪教练对这一风险认识都不足,还有人是第一次听说。”小娜表示,只想媒体报道后,让更多冲浪者认识到这个问题。

  小孩下腰或后空翻 也会发生“过伸性脊髓病”

  记者在一篇国外的研究文章中看到,该研究估计“冲浪者脊髓病”的发病率从每1000小时最低2.2次到最高6.6次不等。就在小陈瘫痪后10天,一篇《急性脊髓过伸性损伤紧急救治中国专家共识》的文章发表在国内的专业期刊上,其中提到“急性过伸性脊髓病,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冲浪者脊髓病时有发生,但急诊医师对该病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鉴于急性过伸性脊髓病容易出现截瘫致残,诊断准确率低,容易误诊漏诊,提高识别率和警惕性成为共识。”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康复医学科王红星主任告诉记者,所谓的“冲浪者脊髓病”实际上是特定动作导致的脊髓过伸性损伤。“比如说小孩做下腰动作、后空翻、冲浪,还有车辆发生追尾,都有可能发生。”王主任说,通常来说胸段以上的功能正常,表现出来的就是下肢瘫痪、大小便问题。“这种损伤的机制,目前比较认可的原因是和血管有关系,弯折造成脊髓的一过性压迫。”王主任介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