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3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野生麋鹿在公路被货车撞死,谁来赔?

日期:08-16
字号:
版面:第A05版:快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曹卢杰)8月15日上午,一头野生麋鹿被货车撞死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中院判决司机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元。待赔偿金到位,将用于野生麋鹿意外风险防范方面,在事发现场区位增设电子播报仪、减速带、测速仪、限速标识等装置。

  2022年5月14日晚8点55分左右,司机肖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盐城市大丰区海堤公路由南向北行驶时,撞到一头横穿道路的野生麋鹿,造成车辆部分损坏和麋鹿死亡。

  发生事故的海堤公路,远处就是麋鹿生活的地方,对麋鹿来说,公路就是它们生活家园中的一部分,它会自由地在公路的两侧穿梭。

  麋鹿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截至今年6月,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总数达8502头,其中野生麋鹿达3673头。据检察机关统计,2023年1月以来,有几十头野生麋鹿在盐城市大丰区海堤公路上被撞伤亡。检察机关决定以个案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对货车司机肖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撞死麋鹿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职,南京市中级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法院当庭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司机肖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万元,保险公司当庭同意赔付。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表示,判决只是这个案件的前半部分,保险公司把相应的资金赔付到位后,将把这个钱用到风险防范方面,以及更有效地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庭审前,南京市中级法院及南京检察院已多次前往盐城市开展实地勘察、调研走访,咨询专家等工作,在充分考虑人类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和野生麋鹿保护的平衡基础上,与当地多部门形成了野生麋鹿意外风险防范的初步方案,拟在海堤公路上,增设电子播报仪、减速带、测速仪、限速标识等装置,并建议合理降低该公路限速值。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