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放门外被捡走 民警苦寻10小时找回
日期:08-14
将别人的包裹当成废品,拾荒者拿走纸盒,丢弃盒内物品。他没想到,包裹里装的是一位老人的“救命药”!好在民警及时介入,苦寻10小时,最终“药归原主”。8月12日,老人一家赶到扬州市邗江区公安分局甘泉派出所,向民警当面致谢并送上锦旗。
“坏了,我的救命药不见了!”8月4日上午,一位老人赶到甘泉派出所求助,称自己的药不见了。经了解,报警人王大爷(化姓)身患疾病,长期服用一种特效药。这种价格不菲的药需按时按量服用,一旦停药,后果严重。最近,王大爷家中存药见底,便委托外地朋友寄来一盒“救急”。当天上午7时10分左右,快递员将装有药品的包裹放在王大爷工作单位大门外。7时30分,王大爷去门口取药时发现门口空无一物,联系快递员后,快递员返回现场,两人在周围绕了好几圈也不见包裹踪影。
民警王新赶到事发地点,调取监控发现,有一名戴帽子的老人曾经路过这里。通过他所骑的车辆及车内装载的物品推测,可能是一名拾荒人员。带着这张模糊的照片,王新赶到附近多个废品收购站询问。终于有人认出照片中的老人确系一名拾荒人员,但不知道他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王新继续通过视频追踪和沿途调查走访的方式寻找拾荒老人踪迹。经过数小时奔波,终于确定了此人为邗江区槐泗镇的李老汉(化姓),并联系上了他的子女,于是赶到李老汉家中等候。
当晚,李老汉回到家中,王新询问起包裹内药品的去向时,李老汉却一拍脑袋:“纸盒子我捡回来了,里面的东西我扔了。”原来,李老汉在事发地大门外发现孤零零的包裹后,误以为是他人不要的,便捡了起来,里面的东西也没仔细看,顺手便扔在了半路。王新带着他一路找寻,终于在一处杂草丛生的荒地里找到了那盒被丢弃的特效药。民警告诫拾荒老人,拾荒时要经过物主同意才能捡走。
丢失的药品价值千元,李老汉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沈兆明律师表示,犯罪要主客观一致,既要有犯罪的故意,又要有犯罪的行为。该起案例中,李老汉并不知道包裹内物品的价值,且认为包裹是丢弃物这才将其捡走。得知真相后,也做到了及时归还,因此不构成犯罪。那么,平时捡到东西算犯罪吗?沈兆明律师介绍,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捡到东西应及时归还。如果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就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王晨炜 赵雅琼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