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尧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郎胜球、王晓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通过与魏欢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已将南京尧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郎胜球、王晓辉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3)苏0105民初6304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魏欢欢。
请上述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依据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2023)苏0105民初6304号民事调解书,向魏欢欢履行该民事判决书项下的义务。
魏欢欢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岔路口南方花园枫彩园20栋四单元1416室,139 5202 8406。
特此公告。
公告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魏欢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