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知心姐姐” 隔空猥亵女童获刑13年
日期:07-24
扬子晚报讯(记者 朱鼎兆)辽宁男子李某在网上对女童实施“隔空猥亵”。近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涉及针对未成年人的隔空网络猥亵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
家住淮安的小丽(化名)是一名小学生,去年暑假,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来自东北的“姐姐”,一开始,这个姐姐对小丽关怀备至,嘘寒问暖,渐渐地取得了小丽的信任。然而,不久后,这个“姐姐”便开始要求小丽发送自己的隐私照片,尺度也越来越大。此事最终被家长知晓并立即报警。
经过调查,这位所谓的“姐姐”实际上就是辽宁男子李某,而他通过网络隔空骚扰猥亵的未成年女孩竟多达十余人。这其中年龄最大的不到14岁,最小的案发时才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