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曹卢杰)6月27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江苏省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记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5.8%、增量全国第一的同时,江苏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连续5年在国家治污攻坚成效考核中获优秀等级,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在90%以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介绍,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年度考核目标。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实现同比双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连续3年达到优级水质,无水质劣于Ⅴ类断面;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7年实现安全度夏,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水平;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为84.4%;土壤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PM2.5浓度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新标准执行以来最优。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主要支流各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各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太湖湖体总体水质为Ⅲ类。京杭大运河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沿线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比例为100%。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4.5%;184个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0.2%。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7分贝、同比下降0.8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