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期:03-31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燕)记者昨天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金融机构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对客户购买的产品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销售与其相匹配的产品。
二是对于投资型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
三是对于保险产品,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相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还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