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示意我停车接受检查,但我喝酒了心里害怕,就突然倒车逃跑了,我知道这个行为很危险……”站在法庭被告人席上的沈某再次描述当时的情形时,悔恨交加。
2024年10月24日晚,南通市公安局民警刘某、辅警崔某等人例行查处酒驾。当晚11时许,喝酒后的沈某驾车回家的途中与执勤检查的民警们“撞了个满怀”。酒后开车带来的心虚充斥了整个身体,害怕被处罚的心理更是萌生了逃跑的念头。为逃避处罚,沈某突然发动车辆,结果追到沈某驾驶室左侧让其停车接受检查的刘某和崔某被车辆带倒在地,二人身体造成不同程度挫伤。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沈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通讯员 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