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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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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端上来的帝王蟹和挑的时候比“变了样”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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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0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卷宗资料

  看到商家贴出的平价“畅吃海鲜”广告,还包括传说中的“帝王蟹”,你会心动吗?无锡的小李心动了,但遇到了糟心事:自己亲自挑选的“帝王蟹”拿去后厨加工后,被“掉包”了……无锡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纠纷案件,商家最终被判承担三倍赔偿。

  2024年9月,小李看到商家广告后来到该店,然后他挑选出一只帝王蟹并拍照纪念。之后,帝王蟹被商家带入后厨清洗、拆解、摆盘。不过小李发现上桌的帝王蟹与其拍照的帝王蟹存在多处不一致的地方。“这怎么还变了个样?”小李当即向商家反映该情况,商家提出再由其重新挑选一只螃蟹,但小李则要求商家三倍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小李报警。警察到场组织双方协商,也没能促成和解。

  之后,小李支付了螃蟹费用,但向无锡市新吴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商家退还用餐费用并予以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中,商家辩称帝王蟹在刷洗过程中外观确实会发生变化,并不是“掉包”了小李选定的帝王蟹。在法官组织下,双方对上餐前后照片仔细比对后,商家确认存在两张照片中帝王蟹特征点不一致的情况,但还是称客户选好螃蟹后送进厨房处理,并且随单号流转,一般不会出现弄混的情形。“不,这螃蟹他们都承认不用了,肯定是假的!”小李坚持称上桌的帝王蟹是死蟹,商家“掉包”帝王蟹是以次充好。

  法院认为,商家上桌的帝王蟹与小李选购的帝王蟹存在特征点不一致的情形,说明其在清洗、拆解、摆盘的过程中管理不规范,导致被替换。小李作为一般消费者,已尽到了审慎的注意义务,在挑选帝王蟹时拍照确认,帝王蟹上桌后第一时间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其也及时与商家沟通。商家应承担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

  同时,因上桌的帝王蟹与小李选购的帝王蟹客观上不一致,为保障一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院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商家需退还小李餐费并予以三倍赔偿。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尤其是鲜活水产时,要检验、留证,以免后续维权难;作为商家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障食材流转的安全与卫生,避免消费者选购的产品被替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