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场电影为何“同票不同价”? 闺蜜观影遭遇“大数据杀熟”
日期:03-21
近日,淮安一对闺蜜丁女士和纪女士相约前往市区某影城观影,通过同一家电影院的APP购买同一场电影票时,竟出现了3.8元的差价。二人当即找到影城,但沟通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她们选择向清江浦区消保委投诉。
淮安清江浦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该影城APP确实存在针对不同消费者的差异化定价情况。原来,丁女士是影城的忠实老顾客,2024年已在该影城观影达6次,其观影信息在影城系统中有详细记录;而纪女士则是首次光顾该影城,且订票时间临近放映时段。影城为吸引新顾客,特给予纪女士优惠票价。但关键问题在于,该影城并未在经营场所及APP上对这一优惠活动进行任何公示。
经过清江浦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深入沟通调解,该影城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同意退还丁女士多支付的3.8元,并额外提供4次免费观影机会作为补偿。
通讯员 何剑峰 曹如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朱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