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军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AI违法侵权治理的建议引发关注。与此同时,一起热播剧《庆余年》权利人将AI剪辑软件开发者告上法庭的案件也进入人们的视野。如今,普通人也可以方便地使用AI技术,在此过程中应如何避免引发侵权和其它违法行为?
两会声音>>
雷军建议关注“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
当前AI技术快速迭代发展,不少公司推出的软件使得普通人也能够接触体验AI技术的强大功能。但与此同时,由此带来的侵权问题也屡屡出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自己为两会准备的五份建议,其中包括一份《关于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的建议》。
雷军在建议中指出,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AI换脸拟声”在影视、广告、社交等领域的广泛兴起……但同时也应看到,“AI换脸拟声”不当滥用成为违法侵权行为的重灾区,易引发侵犯肖像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不利于构建“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人工智能发展生态。
对此,他给出的建议方向包括加快单行法立法进程;强化行业自律共治,压实平台企业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去年国庆期间,网络平台上出现一系列“雷军AI配音”视频。这些视频冒用AI生成的雷军声音,其中不乏言辞激烈的内容,如吐槽假期调休等,相关话题浏览量过亿。对此,雷军当时发视频回应称,的确让自己挺困扰,也挺不舒服。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3月5日,针对最近在社交媒体上发现古天乐、林峯两位知名演员的合成影片被用于宣传游戏平台并显示为品牌代言人,两位演员的经纪公司分别发布声明,称从未与相关游戏平台合作,或代言、推广其业务,提醒各方人士不要轻信、以免受骗上当。
律师说法>>
普通人使用AI技术,这些法律风险要注意
那么普通人享受AI技术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应注意避免哪些侵权和其它违法行为呢?
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的冯斐律师表示,首先是肖像权侵权,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进行“换脸”,AI使用肖像前应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即使是公众人物也需谨慎。二是名誉权侵权,如通过“换脸”或“拟声”技术制作虚假内容,可能损害他人名誉,AI使用者应避免制作可能误导公众或损害他人形象的内容,确保内容真实。三是隐私权侵权,如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私人图像或声音,AI使用者使用私人信息前必须获得当事人许可,避免涉及隐私的内容。四是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侵权,如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图像、视频或音频,AI使用者应确保使用的素材已获得授权或属于公共领域。
此外,还需注意避免欺诈与虚假信息传播、不正当竞争、破坏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鲜活案例>>
《庆余年》被AI“动刀”,侵权人被判赔80万元
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自家热播剧《庆余年》被人“动刀”。原来,某网络公司开发了一款软件,里面带有“AI一键成片”功能。网络公司没经过科技公司的同意,就把《庆余年》切成了视频片段,自行生成或者提供给用户作为素材生成新的视频。
法院认为,网络公司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一审判决被告网络公司立即停止通过其软件传播影视作品《庆余年》内容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80万元。该案二审维持了原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新闻链接
靳东谈“AI假靳东”
3月5日,#靳东两会建议AI换脸立法#的相关话题引起热议。
3月5日,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时,全国政协委员靳东回应了AI换脸导致的诈骗问题。他说:“一些喜欢我的影视剧(作品)的观众,被AI换脸视频骗得很惨,这个性质非常恶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规则。”
据报道,除了“AI靳东”,此前还有“AI张文宏”“AI雷军”……“假人”频频出现在社交网络。全国人大代表陈达指出,前段时间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张文宏医生被AI换脸直播带货”事件,就是AI技术被不法分子滥用的一个典型例证。他们利用AI换脸技术,冒充知名人士开展直播带货,诱骗老年人购买一些并不需要的商品,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陈达建议在立法层面应加强对AI技术的监管。通过立法明确AI技术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可以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发展AI技术,推动“科技向善”,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陈达计划继续跟进调研,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据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