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施行:基层医疗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精神科医师
日期:03-03
历时两年修订后的《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共7章45条,涵盖总则、心理健康促进与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治与康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等内容。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陈恩品介绍,《条例》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条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经职工自愿将心理健康评估纳入体检,明确要为特殊弱势人群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具备执业资质的专职精神科医师,落实肇事肇祸重精患者免费救治政策等。这些举措都将极大地推动无锡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党委副书记殷崎涛说:“《条例》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诊治原则、住院办理等程序,固化了无锡市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送诊救助的经验。同时,对康复机构建设提出标准化要求,规范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社区康复机构之间的双向转介流程,这将有助于患者更好地康复并回归社会。”
为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无锡将重点实施“三大工程”。“护心堡垒”工程致力于织密三级服务网络,逐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打造“15分钟心理服务圈”。“暖心护航”工程聚焦四类重点人群,守护学生“朝阳”成长,关爱“银龄”安康,助力“职场”减压,兜牢“特殊”底线。“强心赋能”工程强化人才、科技、机制三大支撑体系,加强人才培训,探索建立信息平台和行业管理新机制。
杨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