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擅自开应急舱门 作明确禁止性规定
日期:02-25
新华社电 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旨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强化民用航空活动安全保障,拟授予机长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权力,以列举方式对擅自开启航空器应急舱门、在航空器内寻衅滋事,以及散布关于民用航空安全的谣言等扰乱民用航空运输秩序的行为作了明确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加强民用机场保护,明确要求民用机场具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完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经营性通用航空企业准入条件。修订草案主要内容还包括促进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明确国家鼓励发展通用航空。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强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在“公共航空运输”一章中专设“旅客权益保护”一节,对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时及时发布信息通告并做好旅客服务工作等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