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年为群众代理案件1.3万余件
日期:02-23
2月22日,南京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及修订后的协会章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理事17名、监事1名。其间,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江北新区泰山法律服务所主任王正春全票当选会长,并选举产生了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近四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累计为人民群众代理诉讼案件1.3万余件、办理非诉讼事务5000余件、调处矛盾纠纷2000余件,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