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柜中,置放着一支黑体银边的水笔。那笔,是父亲的遗物。
18岁,我长大成人,负笈远游。机场别离,我将入关,眼眶红润的父亲,突然唤我。只见他慌忙从袋中摸出自己日常用的那笔,递过来:“拿去吧,填入境卡要用的。”我心中黯然,满怀愧怍。
父亲生于1950年。彼时,大家小家都很艰难。家中兄弟姊妹五个,父亲作为老大,才有机会学习。直到初二,他还没有钢笔。像孙悟空舞弄金箍棒一样,两三个顽皮的同学,爱向他转着钢笔炫耀。父亲不吃早饭,省下“口粮钱”,购入一批小儿书,办起暑假书店。夕阳渐西,余晖渐白,他在河畔空地上,架稳一张小长柜,拼齐三张小木桌,摆好五六个小圆凳,坐等小看客。两册书仅租一分钱。父亲还勤快地为租客扇风驱蚊。假期结束前,父亲终于买下一支英雄牌钢笔。
时光如飞,父亲中学毕业,就去城西公社任“土记者”——通讯报道员。他孑身一人,寄居农村。那支老钢笔给他带来新机遇。起初,父亲不善写作。他的同事多数出身书香门第,撰新闻、写报道、作评论,无不得心应手。父亲从不气馁。白天,他跑工厂、下田地,钢笔贴身携佩;晚上,他读报纸、写稿子,钢笔从不离手;假期,他串门子,学经验,钢笔如友,陪伴左右。彼时,父亲才18岁,身形单薄,又节衣缩食,瘦得前胸贴后背,就像一支干瘪的笔囊。夜黑人寂,蛋青色的月光,渗入火黄的灯光,洒入草屋。身披大衣的父亲,正挺着腰杆在灯下奋笔疾书。沙沙的笔声中,咕咕的肚叫声,此起彼伏。父亲起身,搓手呵气,循着月光,冒着寒雾,走近田头,拔起长长的大蒜。半碟酱油,一碗热水,两根大蒜,就是父亲别无他选的“夜宵”:蒜伴神仙汤。
常饮神仙汤,父亲下笔真有神,篇篇作品像片片雪花,飘遍大江南北。1970年冬天,父亲终生难忘。他与两位土记者徐应佩、朱霁云,齐赴新华日报社改稿。尔时,小城作者受到大报编辑青睐,意味着奏响人生高光时刻。在新街口的一幢老楼里,编者讲得仔细,改得字字珠玑;作者听得津津有味,学得如痴如醉。三篇稿子,即将见报。三人喜庆而归,途经无锡,在公交车站点,父亲瞥见有人鬼鬼祟祟。他仗着身高优势,主动殿后,边推友人上车,边呼小心小偷。“啪”的一声,车门已闭,父亲摸摸口袋,些许现金、那支钢笔,已在推搡中不翼而飞。他未伤感,南京之行在父亲的心底已留下一支“新笔”:握管为器,作文为业。
2006年,父亲罹患癌症,久居南京八一医院。病根溯源,离不开他少年时少食少眠。我自海外归来,榻前尽孝。友人们探望父亲,聊起旧事,我才看清父亲的书生本色。他做人为官,挺直腰杆,像笔一样直。父亲于病床上,读过我的几篇新作,有了别样的感喟。他说待到康复,打算重操旧业,写点小言论。我写作已用电脑,便将那支水笔又给了父亲。
岁月匆匆,亲情悠悠。父亲十年忌日将至,我翻阅他的作品剪报集,刚刚看到《新华日报》上的旧作,又无意瞥见那支水笔,瞬间泪眼蒙眬。
忌日那天,秋雨飘零。我又来到父亲的墓前,将那支水笔,放置在他的遗像前方。回家的路上,我特意去买来一支新笔。近来,我又恢复了用笔,尝试在日记本上跟父亲诉说。所有不为人知的烦恼与欢喜,欣慰与忧伤,写下来就得到些许平静,我固执地认为,父亲听得见。
[如皋]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