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飞机票不用打印报销了
日期:11-20
扬子晚报讯(记者 笪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将进一步便利广大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公告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及其他发票并行使用。
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航空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