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修订草案拟增设“仲裁地”制度
日期:11-05
新华社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拟增设“仲裁地”制度,完善仲裁司法管辖规则。
仲裁地作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约定选择的某个国家或者地区,是确定仲裁程序适用法、证据规则、仲裁裁决的国籍及司法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草案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仲裁地,作为仲裁程序的适用法及司法管辖法院的确定依据。据悉,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依法设立282家仲裁委员会,当事人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