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在经营时,最怕餐品出现问题,所以在遇到顾客用餐途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店家往往选择赔偿,以最快的速度息事宁人。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开始了一系列“碰瓷”敲诈,对商家日常经营造成了恶劣影响。
“是南站站前派出所吗?我要报警,几个顾客在我店里要赔偿,请你们赶快过来看看……”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南站站前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火锅餐饮店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你们店铺不干净,菜里有虫子”“对,卫生不达标,要赔偿我们……”三名顾客见警察来了,不依不饶地说道。民警现场了解到,两名外地顾客在火锅店就餐时,吃出了虫子,认为门店卫生安全不合格,索赔1500元赔偿金。
民警立即开展细致调查,火锅店后厨干净整洁,符合餐饮业规范,未发现“异虫”痕迹。在回看店内监控录像时,民警察觉到一丝异常。“在监控画面里,我们发现这几名顾客在用餐时频繁交换眼神,时不时回头张望,观察服务员方位,行为鬼祟,不像正常用餐。其间,其中一人去了洗手间,回到位置后有个往餐盘呕吐的动作……我们反复查看,吐在餐盘上像是只虫子。”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阮一波在侦查中发现异常,当即判断,这里面一定有隐情。监控显示顾客鲁某就餐中途离席,有翻掏口袋、用手遮掩嘴部等动作,行为可疑。此外,在其吃出异物后,针对门店提议的就医检查、回看监控等核查处理环节刻意回避,只要求立刻赔偿,不愿过多停留。
民警积极发动人员走访调查,在火锅店连锁商家群中,合肥、安庆等地的商家指出这伙“顾客”前阵子也去过他们店铺,同样吃出了虫子,申请了赔偿金。这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民警围绕相关信息开展进一步侦查发现,自今年4月起,这伙人分别在合肥、安庆等地的火锅餐饮店就餐,并有备注为“赔偿金”的收款记录。
公交治安分局侦查人员分赴外地相关门店询问案发经过、固定相关证据,最终查实今年4月份以来,鲁某等人流窜苏皖两省三市,实施5次敲诈勒索火锅餐饮店的犯罪事实,累计敲诈勒索金额5000余元。“起初店家都认为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但通过办案民警逐一回访,我们串并两省三市同类型的警情5起,基本都在全国知名火锅连锁店。”刑警大队教导员朱至文介绍。鲁某等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南京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抓获归案。
通讯员 宁宫新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