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四只画眉鸟 被判六个月并罚1万2
日期:08-27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澄研 记者 张建波)2022年10月间,朱某某在无锡市某花鸟市场内,分别在10月2日、10月5日、10月中旬、10月17日以350元(前三次价格)、300元(第四次价格)向他人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共计4只。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的4只画眉鸟,其中3只在寄养过程中死亡,1只由公安机关放生。上述画眉鸟(活体)价值人民币20000元,朱某某被抓。
法院查明,此前的2022年9月28日,朱某某曾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预缴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5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画眉鸟4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法院对朱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2021年2月1日起,画眉鸟被列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任何非法猎捕、运输、收购画眉鸟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