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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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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张冠李戴”还狡辩 “用的是自己名下的牌照”

日期: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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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3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尹峥嵘 李倩 记者 郭一鹏)号牌就是车辆的“身份证”,不可以“张冠李戴”,可有司机不但这样做了,在被交警查到后还狡辩称,车辆都是自己名下的,“新规说可以互换”。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警力在润寿北路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悬挂的号牌与该车信息不符,是一辆“富先达”牌摩托车所有。该车驾驶员交代,“这块号牌是我原先那辆‘富先达’牌摩托车所悬挂的,那辆车被卖了,但车牌留着,我想都在自己名下,就挂到这辆车上。”

  在江宁科宁路段,高新区中队交警对一辆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牌是一辆面包车所有。车主向12345反映,称车辆都是自己名下,“新规里面不是说,可以互换嘛!”交警当即告知,车牌互换需要到车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现在这种行为是挪用号牌。后据了解,车主为了进出停车场方便,才想到换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