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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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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亿元罚单,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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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4月23日,省法院发布2023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9900件,在8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赔偿1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6件,3起案例判赔金额超亿元,刷新了国内商标权、商业秘密被侵权获赔数额的纪录,真正让侵权者“痛到不敢再犯”。

  4倍惩罚性赔偿!“盼盼”诉“鑫盼盼”获赔1亿元

  “盼盼到家,安居乐业”,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伴随着盼盼防盗门走进千家万户,“盼盼”商标也在199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6年,鑫盼盼公司、委托生产商顾某厂及其实际控制人周某某等开始经营鑫盼盼品牌,宣称自己是“新”盼盼、高端盼盼,并注册了“鑫盼盼”商标用于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活动。盼盼公司诉至省法院。省法院综合考虑被告对“盼盼”多个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复制、模仿,从事商标侵权及多项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获利巨大、侵权故意明显、情节相当严重,确定对其适用4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字号、注销域名、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盼盼公司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65万元。本案是目前国内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额最高的案件。

  窃取“橡胶防老剂”工艺,侵权者要赔2亿元

  圣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硝基苯法合成RT培司工艺”和“利用RT培司生产橡胶防老剂4020工艺”。山西翔某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陈某某不仅通过收买权利人员工、窃取图纸等不正当手段窃取圣某公司的技术工艺,生产同款产品,事后又在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间,申请破产、改换“马甲”设立运城晋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在原厂房内继续生产。

  圣某公司认为,陈某某、晋某公司的行为共同侵犯了其技术秘密,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销毁被诉侵权生产设备,连带赔偿公司损失2亿余元及合理开支约47万元。省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晋某公司停止侵权、销毁侵权设备,并对圣某公司主张的赔偿额予以全额支持,创下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判决赔偿额的最高纪录。二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行为保全裁定的陈某某、晋某公司给予顶格处罚。该案被最高法院评为知识产权法庭成立5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件之一。

  “乌苏”变“鸟苏”?一“点”之差要担责

  新疆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2020年,市场上出现与乌苏啤酒近似的红罐装500毫升啤酒,叫“鸟苏”。乌苏公司将鸟苏啤酒包装上标明的出品商、委托方、受委托方等多家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南京中院一审全额支持权利人208万元的赔偿请求,省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见习记者 张雪岑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