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万承源)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当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魏集法庭在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开展了首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2022年6月,王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约定王某可随时探望孩子,并且可每月单独带孩子外出游玩、居住一次。但每当王某提出探望时,李某某及其家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甚至明确拒绝王某探望孩子。王某起诉至魏集法庭,请求判令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4月15日,魏集法庭法官依据《意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在线向该案双方当事人告知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此外,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向当事人发送了提示全文与法律依据。
双方当事人听取并阅读“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调解书,给予孩子最温暖的爱。
据介绍,人民法院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