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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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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杀害同学的初中生被刑拘!均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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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短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10日下午,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失联。11日,王子耀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学,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该案犯罪手法极其残忍,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造成多处致命伤后埋尸,并在当天将受害者手机里的余额全部转出。此后,他们继续正常上课,在警方来访时误导警方,其主犯在证据确凿时甚至仍矢口否认。

  记者走访发现,埋尸地距离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不过100米,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

  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央视网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