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测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一测评博主未购买、体验带货博主的商品,却在测评视频中发表测评言论,声称“大网红卖货为什么如此没有底线”“你知道这种东西害了多少中国人吗”。视频中还包含了带货博主肖像,以及侮辱性语言等否定性评价。法院判决认定侵权,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月28日《法治日报》)
被告没有购买、体验带货博主的商品,没有测就评,还肆意“恶评”,如称涉事商品是“垃圾东西”,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被告称涉事博主是“垃圾博主”“没有底线”,且发布的视频被广泛传播、评论,给原告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被告还擅自使用涉事博主肖像,构成肖像权侵权。
经调查,涉事测评账号为苏州某床垫公司运营,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江某出镜录制。而其恶意测评的是乳胶床垫、乳胶枕等产品。这也不免让人怀疑被告是想通过贬低乳胶床垫来抬高自家商品,通过恶意贬低他人产品,来蹭热度。
身为测评博主,对产品的测评应该真实,要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参考,这样才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才能起到倒逼企业潜心做好质量,努力提供优质产品的积极作用。涉事博主被判赔偿,就给活跃在一些平台上的测评博主上了一课,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在网络平台上,吃穿住行都可以测评,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某件商品或接受某项服务之前,会先在网上查看测评博主的相关测评,再决定是否购买。测评博主的测评,就应该做到公平公允,测评博主应该扮演的是“黑面包公”的角色。
而现实是,因门槛低,监管不力及受到利益驱使,测评博主的数量倒是越来越多,但其中却是泥沙俱下、良莠不齐、鱼龙混杂。此前中消协发布的相关“报告”就指出,有93.1%的“第三方测评”涉嫌存在测评标准类问题。一些测评博主对测评产品并不了解,胡乱测评,或为了蹭热度肆意恶评,有的还受雇于测评产品的竞争对手,成了“水军”,对测评产品进行虚假测评、恶意诋毁。当然,还有一些测评博主虚假测评,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专业能力欠缺。但是凡此种种,让本应起到推动市场良性竞争的“鲶鱼”作用的测评博主,被贴上了“浑水摸鱼”的标签。
必须明确的是,测评博主没有“恶评自由”,不能“想怎么评价就怎么评价”,而是要进行客观评价,不能通过恶意差评获利。测评博主更不能成了“乱评博主”,自己首先要经得起“测评”。
相关部门有必要规范测评行业,比如对测评行业制订相关标准,建立准入门槛,加强对测评行业的监管与监督,也要引入消费者监督机制。网络平台也要守土有责,尽好对入驻测评博主的管理责任,更不能“唯流量至上”,纵容测评行业。被第三方测评博主恶意诋毁的企业,则要积极维权,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第三方测评的行业秩序,防范无良测评博主浑水摸鱼,误导消费者,扰乱消费市场,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