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从今年2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支持购买法拍房了。记者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最新公布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购买法拍房的买家可在人民法院支持以贷款方式购买法拍房且未付清购房全款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2023年11月,江苏省高院、省住建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允许符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次南京公布的《细则》对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法拍房进一步明确了详细规范,包括法拍房买受人应到人民法院确定的可以办理贷款,且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关系的贷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名单可在法拍房的《竞买公告》中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