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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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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私设车位地锁,绊倒他人造成骨折

日期: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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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辛靓 高明明记者 任国勇)车位地锁是一种机械装置,为的是防止别人占用自家车位,方便自家车辆随到随停。看似寻常的车位地锁,如果安装使用不当,却有可能变成“伤人”的利器。近期,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车位地锁引发的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涉小区系老旧小区,车位紧张,业主小何便私自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安装车位地锁,便于日常在此停车。王女士年逾六旬,和小何居住在同一小区,一日清晨,王女士下楼遛弯、途经案涉路段时,不慎被车位上高出地面30厘米的地锁绊倒,并致骨折,后住院治疗。两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女士因此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何私自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安装车位地锁,未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未尽到相应管理义务,故王女士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应由小何承担责任。开庭审理后,在依法核定王女士损失范围后,经法院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小何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