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租客运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配安全员
日期:12-06
新华社电 交通运输部5日发布消息,要求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驾驶员或运行安全保障人员(以下统称“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
为引导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在人员配备方面提到,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原则上随车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领域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取得相应业务类别的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