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起发放2023年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
日期:11-27
扬子晚报讯(记者 刘丽媛)26日,南京市商务局发布2023年南京市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公告,根据政策方案,28日起,在南京市从事汽车新车零售业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1000-5000元不等的消费补贴,不限上牌地区。
根据《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实施办法》,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机构延用第一轮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机构,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活动时间内,申请人在完成车辆上牌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后,即可申请补贴。补贴金额总量控制,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
申请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购车类型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分档予以补贴。其中,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按照1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2023年11月28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为准。同时,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据悉,申请补贴入口、申请操作指南及申请常见问题解答将在2023年11月27日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