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网剧海报未署原著作者名惹官司 编剧汪海林一审败诉
日期:10-26
因未署原著作者名而引起争议的海报
10月24日,编剧汪海林发文表示,此前因网剧《开端》海报未给作者署名,自己对此现象进行批评后被网站起诉一案,法院判其败诉,汪海林表示“此事与我个人无关,与所有写作者的权益有关……我已委托律师提请上诉。”
源于网剧争议海报 但话题逐渐转移……
引起争议的系列海报由网剧《开端》的官方微博首发于2022年1月13日,1月16日即有网友在评论区提出建议“剧宣,提个建议啊,下面小字根据××文学城小说那行字,中间再加上作者名吧。”
2022年1月15日,晋江文学城方面辟谣,表示网站、作者、剧方就《开端》影视改编签署的是三方合同,且合同中对于影视剧宣传有明确的约定:在影片的片头或片尾以及相应宣传渠道应有原著作者和晋江文学城的相关署名。而汪海林所述的未带作者署名的海报,为剧方单方面制作发布,剧方官方微博在事件发生之后回应,相关海报为非正式宣传用物料。晋江文学城方面表示“剧方并未就海报的具体设计、发布等与晋江文学沟通确认,网站对该海报内所呈现的信息在其发布之前完全不知情。”
汪海林称,此前有网友@他,说《开端》的海报署名有问题,“这显然是剧方在署名问题上不严谨、不规范。我就此提出批评,剧方不以为然,不断有网友说到晋江文学的各种情况,话题逐渐转向了网站不应侵占作者的署名权,为此我专门做了一期视频,通过观视频发在B站上。”
晋江文学以侵害名誉权起诉汪海林并胜诉
2023年5月16日,汪海林通过个人微博表示自己已应诉晋江文学,晋江文学以侵害名誉权起诉汪海林。
10月24日,晋江文学城方面就此案做出公开声明,“汪海林和观视频工作室(上海漾漾公司)诽谤晋江剥夺作者署名和侮辱晋江一案,一审判决已出:晋江胜诉!”根据晋江文学城方面公开的案卷信息,法院审理判决汪海林赔偿晋江12000元和取证费用400元;判决汪海林和漾漾公司赔偿晋江8000元和取证费用159元。判决认定新浪微博经晋江发函告知后未删除侵权微博存在过错,在1200元和800元范围内承担上述经济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晋江法务方面表示,汪海林方已明知所谓“未署名”宣传图片与晋江无关,并非晋江制作、发布,仍无视事实,今年5月继续发布微博称是晋江剥夺作者权利,在网上带节奏、掀舆论导致部分网友和媒体根据他的言论对晋江产生更大的误解,针对其今年5月的再次诽谤、造谣行为,晋江法务已收集齐证据,即将进行新的诉讼维权。
记者注意到,晋江文学城和原著作者属于有限代理关系,在签约期限内,晋江负责代理作者作品的发行和IP的开发,并收取代理费用。这一点是与大多文学网站不同的,晋江是为数不多的作品版权作者保留的网站。基于此规则,版权合作需要作者、剧方、平台三方认可才可推进达成。在此事件中,《开端》原著作者祈祷君并未作出明确回应。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