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徐兢)10月12日,记者从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江苏证监局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江苏省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江苏省成为继浙江后全国第二批获得该国家级创新试点批复的省份。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规范治理、股债融资和上市培育等资本市场服务,是畅通直接融资,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滴灌,培育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
据介绍,此次创新试点的重点内容概括起来就是构建三大体系,即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上市培育体系;打造三个平台,即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综合服务平台、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企业上市培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三大功能,即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培育企业规范上市。
其中,在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聚焦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退出难、服务需求多元等痛点,采用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打造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在构建上市培育体系方面,此次创新试点工作将规范拟上市企业信息预披露工作,引导激励股改企业及私募机构已投企业等前移信息披露关口,提升企业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信息披露真实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为加快推进试点落地实施,江苏省将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由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共同牵头,成立省级层面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各项任务及配套政策落地。目前,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正在多部门的指导下,打造新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江苏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