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陈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帖表示,自己在平台上云养猪半年,共支付了近8000元费用。9月中旬,陈女士准备预约将养大的猪屠宰,却遭到了平台以各种理由拖延,从原本的9月19日屠宰,延迟到了10月10日,而且她需要继续支付延迟期间的饲料费。9月28日,该云养猪平台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屠宰难预约是因为每屠宰一次的周期是5天,至少提前两天进行预约,以便于规划去山区的路线,把所有的猪收集到一个地方进行检疫,然后才能进入屠宰场。
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受访者供图
纠纷起因
云养猪近半年 每日饲料费几十元
陈女士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自己是在禾乡农场APP领养的猪仔。从2023年3月25日开始进行“云养猪”,通过24小时对着猪的摄像头进行实时直播,每天通过线上充值,为猪仔喂养饲料,刚开始每天的饲料费在20-30元,现在每日伙食费用已经达到了50-60元。平台承诺猪仔成熟后可以线上提交屠宰,冷链到家。
由于平台规定每头猪仔需要养满268天才可以宰杀,而陈女士在领养时猪仔已经3个月大,所以只需再喂养175天。
屠宰预约日期延迟
多出来的喂养费谁来支付
在喂养期满后,陈女士便在9月12日预约9月19日的屠宰申请,但在提交申请途中系统出现了闪退和卡顿,另外陈女士还要求客服把猪肉分两个地址发货,但是线上只能提交一个地址。“我觉得一般人家冰箱很难放下整头猪,就想着分给亲戚一起吃。”于是陈女士添加了平台经理备注第二个地址,“第二天当我再次联系他时,他说我屠宰费没有付款成功,导致9月19日的屠宰已经被约满,只能9月26日屠宰。”
陈女士认为,这一来自己需要多支付从9月19日到26日的饲养费,大约300-400元,因为平台系统规定,如果七天不给猪仔喂饲料,平台将会视用户为弃养,猪仔也将不再属于用户。
好在经过初次协商平台给予了200元补贴。陈女士还声称,9月12日晚,客户经理向其保证9月26日肯定可以屠宰。
9月24日,陈女士再次发消息询问是否需要预约,客户经理此时表示9月26日已经无法预约,只能等到10月10日,而这期间网友还需要继续支付延迟屠宰期间的饲料费约640元。
经过初次协商,平台承诺承担7天的喂养费用,但是剩下的7日费用约350元需要网友自行承担。平台提出的协商方案让陈女士无法接受,便提出全额退款约8000元。
平台说法
猪仔来源山区,难预约是因为屠宰周期较长
9月27日下午,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到了禾乡农场APP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平台上所有的猪仔都是养在湖北宜昌山区农户家里的,每一餐喂食都会有视频进行记录保存。“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能够在体验小猪养成乐趣的同时,吃到纯天然放心的农家土猪肉,也算是我们这边的一个助农项目。”
每周二屠宰,至少需提前两天预约
该工作人员解释,所有的猪都养在不同山区的农户家中,地方比较分散,必须派一辆专车去山上,把所有的猪收集到一个地方进行检疫,然后才能进入屠宰场。
“每屠宰一次的周期是5天,除了收猪、检疫、屠宰,还需要排酸、分割包装发货,所以我们定在每周二进行屠宰,至少需要提前两天进行预约,最早是提前14天预约,以便于规划去山区的路线,由于屠宰场冷库大小限制,平日里每次预约的上限是10头猪。”
对于用户陈女士的情况,工作人员说,当时用户提出分两个地址邮寄,“我们处理好之后曾经明确告诉过她需要自己去APP里预约9月26日的屠宰,是她自己没有预约,并非平台的责任。”
陈女士则表示,她这一单是两个地址,不确定是否还需要通过常规流程,只能向工作人员询问如何操作,“但是都被他们糊弄过去了,导致一再被拖延屠宰时间。”
对于屠宰日期再次被延迟到10月10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9月26日没有预约上,而10月3日是假期早就被约满,所以只能排到10月10日,“就算是多喂养半个月,猪也是依然在长肉的,一天可以长两到三斤肉,而且一天饲料费用是40元,性价比非常高。”
领养猪仔后不支持退货,因此不能全额退款
对于用户提出的全额退款要求,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达成,记者查询该平台领养协议,由于猪仔是活物,领养人领养猪仔后不支持退货。
“这个项目已经运营一年多了,现在每周都会交付猪肉给用户,目前已经交付了1000多头猪了,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和用户协商的最新方案是,平台承担每日的猪仔饲料费直到10月10日。
律师解读
网络养猪合同系期货交易,应对细节加以明确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云养猪”这一互联网养猪模式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有相关案例,认领者可随时通过手机视频监控看到养猪的过程,对猪的品种、饲料、生活环境等进行监控。“云养猪”的模式一般是“公司化运作+家庭农场”,公司统一安排、辅导饲养,并负责检疫宰杀,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另一方面代养农户有了互联网公司科学的指导,也不愁生猪的销售,更不用担心猪肉价格波动性影响。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这种网络养猪合同,实际上也是一种期货交易。平时的喂养,是为了最后的出栏。这个合同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是有效的。但合同有漏洞,它是格式条款,却没有规定消费者正常申请却未能通过的情况。这样,平台就可能无故拒绝申请。其次合同的负荷上限,也应该有一个数量规定,没有数量,也就没法执行了。如果打官司,法院应该作出有利于消费者解释,或将该条款认定无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张定杰律师表示,从协议约定内容看,双方基本权利义务比较明确。领养人领养生猪达到出栏条件时,按照约定提前三天预约,预约后1至2天安排出栏。如领养人按照约定,提前预约生猪出栏日期,农场则应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安排出栏和屠宰。如因农场的原因未及时出栏和屠宰,则构成合同违约,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为避免上述纠纷,平台应该充分考虑到整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对细节加以完善,以避免类似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