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开健身房,半夜还有“冲击声”楼下住户投诉半年没解决
日期:09-23
健身房内部 受访者供图
20日,家住南京雨花台区德盈国际广场1栋9楼的付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反映,他于半年前开始,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家楼上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人开健身房,不仅对建筑安全构成威胁,还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如今各职能部门各说各的,没能形成统一意见,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付先生说,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德盈国际广场1栋6-19层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楼。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结构设计总说明》明确办公楼层采用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为2.0KN/m2,并注明若要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房间活荷载标准值不得超过荷载标准2.0KN/m2的要求。
某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与10楼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房屋结构达不到健身房楼面荷载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擅自注册经营24小时全自助健身房。根据国家规定:开设健身房的建筑楼面荷载设计标准,不应低于4.5KN/m2,大大超出现状楼面结构设计活荷载2.0KN/m2。他认为,如长期超荷载会使楼板造成损伤、变形甚至开裂,减少房屋的使用寿命。“目前,已经发现侧墙有裂缝,而且夜间健身客户使用摆放哑铃、杠铃等器械,冲击声明显,特别是夜间11点钟和凌晨四五点钟,影响休息!”付先生说,为此他报过警,也向雨花台区住房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区分局、赛虹桥街道办事处反映过。
此前,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调查后发函回复:德盈国际广场1栋10楼出租的房屋规范用途为“公寓式办公”,楼面设计采用的均布荷载标准值为2.0KN/m2,而国家《工程结构通用规范》要求“健身房”楼面均布荷载标准值为 4.5KN/m2。现承租方在规划用途为“公寓式办公”房屋内开设“24小时的全自助健身房”,该行为涉嫌改变房屋规划用途。但住房和建设局对涉嫌改变房屋规划用途无相关监管职能,已将线索移交雨花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分局回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查效率,同时也为提高存量建筑使用效率,根据《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该办公房改变用途,无需征求规划部门意见。但建筑内部的业态调整或者建筑安全、房屋使用安全等,须另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既有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应当按照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好相邻权关系。付先生也与赛虹桥街道办事处联系,相关负责人也帮他向区各职能部门协调此事,但截止到目前健身房仍在经营。
22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房管科相关人士表示,多次与付先生沟通并解释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因涉及房屋规划用途的改变,不归住房和建设局管,对于付先生所述房屋侧墙的裂缝,他们认为是房屋自然老化渗水。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分局,信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多次协调,近期无进展,将继续协调。而付先生表示得到回复函后就去找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人士看到文件就联系规划部门,后来口头回复,办公改健身房不需要规划审核,认为涉及住房安全不在执法范围。后来,付先生也找过行政审批局相关人士,该人士认为此事涉及一些法律法规漏洞,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