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翻小区感应门摔伤要物业赔偿,法院:驳回!
日期:08-19
徐某是宜兴一小区业主。为方便小区业主进出,物业公司在小区入口通道处安装了自动感应系统,行人路过感应区即自动开门,且贴有“减速慢行,请走识别区”标示。
2022年3月一天,徐某步行出小区,大步走到门前,门未打开,徐某随即要求门卫手动操控开门。门卫告知:“你走偏了,没感应到,往后倒倒。”徐某非但没有往后倒,还要翻越1.5米高的感应门。门卫见状,赶忙劝阻。徐某仍坚持翻越,从感应门顶端跳下时失去平衡,着地受伤。送医后,徐某被诊断为左小腿外伤骨折,治疗花费2.1万元。事后,徐某将物业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并承担诉讼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监控视频显示,徐某摔伤后七分钟内,先后有三人分别驾驶电动车正常驶出小区感应门,也即是说小区感应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要求门卫开门未果后,徒手翻越大门,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他因翻越大门受伤所导致的损失应由自身承担。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 何逸 杜鹏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