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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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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扬子晚报

“进口麒麟果”产自海南 怎么维权?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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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12月,王女士通过外卖平台下单购买了一盒价值1200元的“哥伦比亚麒麟果”。购买前,王女士通过外卖平台向店家在线咨询,店家告知该水果是从哥伦比亚“原箱进口”的,随后她下单送给朋友。

  朋友收到水果后,提醒王女士该水果的包装无任何中文标签标识,王女士由此对水果的来源产生了怀疑。经与店家沟通、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店家一直未理睬。于是,王女士将店家诉至南通崇川法院,认为店家涉及虚假宣传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1.2万元。

  崇川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调解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查询海关总署《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发现哥伦比亚获得我国准入的新鲜水果只有香蕉、鳄梨,该店家销售的“麒麟果”并不在进口准入名录内。

  店家负责人辩称,该麒麟果确实是哥伦比亚的种子,但是是在海南附近种植的。平台上写的“哥伦比亚麒麟果”并不是指进口水果,无法接受承担1.2万元的赔偿。

  王女士表示,普通的麒麟果一盒价格仅需400元左右,而因店家的虚假宣传导致卖出1200元的高价,前期尚不知有多少人被骗,店家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店家则表示,王女士发现水果有问题并没有第一时间要求退货,而是将水果放置腐烂,最多退款退货再赔付对方1000元。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王女士投诉后,对店家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法官表示,在王女士咨询时,店家明确告知“水果是哥伦比亚进口的”。店家对消费者存在欺骗误导,因此构成欺诈,符合“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情形。

  综合全案案情,经法官释明法律以及调解员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店家负责人同意赔付王女士3000元,本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妥善化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严晗彦 蒋兹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