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费、基建费、培训费、服装费、化妆费、版权费……
日期:08-11
报名费、基建费、培训费、服装费、化妆费、版权费……参加个选秀节目要交这么多钱?别上当!杨某假扮某选秀综艺“选角”导演,骗取8名受害人25万余元,还打碎了他们的“明星梦”。
杨某就是利用被害人渴望成名的心理,开始了他的诈骗计划。2019年,杨某曾负责某综艺节目在四川绵阳地区的地面海选。正是在此次海选中,杨某结识了未能成功晋级,遗憾落选的小乙,二人互加了微信。
2022年,杨某不再负责该综艺的海选工作,但因外债缠身,遂联系当年参加海选的选手小乙,称节目组不再举行线下海选,从之前落选的选手中,直接推送。小乙不疑有他,深信自己就是集实力与运气于一身的幸运儿,后与杨某推荐的“选角导演”加上微信,沟通接下来的“节目录制”事宜。
“选角导演”表示,要想参加“节目录制”,必须要先交报名费、基建费、培训费,合计19800元。小乙没多想,直接微信转账。此后,“选角导演”又以补缴基建费、培训费、食宿费、服装费、化妆费及版权费等为由,陆续向小乙索要了四万余元,小乙都如数微信转账。
但是钱花了,期待已久的“节目录制”通知一直没有等来。“选角导演”称小乙因违规操作被举报了,无法参加后续节目的录制。此时的小乙才心生怀疑,察觉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原来“选角导演”不过是杨某开设的微信小号,全程只有杨某一个人在自导自演,没有所谓的直接选送,也没有这些交费的由头,有的只是杨某为被害人精心编造的“明星梦”。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以相同手段,骗取8名被害人多次向其转账,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近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 余心仪 谢竹筠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