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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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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文旅局:水深限高50厘米非国标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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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身边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7月10日,扬子晚报报道的《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申办成“拦路虎”,今夏,民宿会“告别”泳池吗?》引发不少读者热议,有人认为能在泳池里玩耍是自己夏日住民宿的最大期待,50厘米的水深实在太浅了。就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市江宁区文旅局相关人士,就以上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针对泳池要“办证”给民宿主带来的困扰和疑惑,12日,记者联系上了南京市江宁区文旅局安全应急与法规科杨文华科长,据其介绍,目前江宁区有200家左右旅游民宿,带有室外泳池的有30多家,这次开会主要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此前我们也查过好几家民宿,小孩在那么深的水里面游,没有专职救生员,一旦出了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杨科长说,他们建议部分民宿主把水位放得低一点,不要当泳池用。

  如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体育局2022年6月出台的《江苏省贯彻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宿主申请“办证”的话,杨科长认为要配备救生员、观察台等设备,而民宿的规模往往都不大,增加人员、设备都要花钱。

  至于民宿泳池是否属于“经营性”问题,杨科长回应称,“星级酒店的游泳池都领了证,全配备了救生员,客人来住宿才可游泳,因此属于经营性质”。对此有民宿主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经营性质”是指单独就泳池进行收费,比如星级酒店的游泳池,住店客人可免费使用,而非住店客人则可买票或办卡使用,因此属于经营性质;而民宿的泳池仅提供给住店客人免费使用,属于民宿的配套设施之一。 另外,“水深限高50厘米”也是民宿主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对此,杨科长坦言,50厘米并非国家制定的标准,是从过去多次相关检查中得出的经验数据,“小孩子都游不起来,安全性肯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