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势头
日期:02-09
本报讯 记者刘鹏 张巍报道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就相关工作举措和成效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制度建设筑牢保障根基,先后制定出台了《营口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3+4+3”工作措施》等10余项制度文件,系统搭建覆盖全面、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同时坚持“依法保护”原则,在涉企案件中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彰显司法权威,又注重修复社会关系。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东鹏表示,聚焦主责主业,强力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常态化推进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023年以来起诉侵害企业利益涉黑恶案件11件28人,坚定市场主体经营信心、保护市场安全环境。惩治犯罪维护市场秩序,2025年起诉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3人,依法惩处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20人,协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47万余元。
为服务创新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设立“检察服务中心”,深化部门协作,建立行刑衔接备忘录及专家咨询、名录管理等系列工作规范,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上,全市检察机关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2025年清理涉企“挂案”12件,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介入经济纠纷。通过公开听证、领导包案、走访企业,多元化解企业难题。同时,依托“服务企业直通车”、案例普法等形式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深化机制创新、提升办案质效、拓展服务维度、强化协同共治4个方面,持续完善检察服务保障体系,深化专项监督,丰富检企沟通渠道,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条工作举措和相关方面的成功典型案例。